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荆州

荆州通过“中华诗词之市”创建验收

【发布时间:2018-03-14】 【来源: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3月13日上午,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文朝率领的检查组,对我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工作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意见反馈,荆州市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检查组认定荆州市申报的“中华诗词之市”,有关县市区乡镇和学校单位创建“中华诗词之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全部验收合格,实现了“满堂红”。

      检查组认为,荆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华诗词之市”创建工作,站在增强文化自信的高度,以服务人民为导向,打造了具有荆州特色的“六进”工程,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经验,整个创建工作立意高、起点高,方向正、路子正,决心大、力度大,效果好、经验好。希望荆州继续加大诗词文化推广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创作水平推出诗词精品,推动文化荆州建设再创辉煌。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出席反馈意见会并讲话。他说,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历史文化名城荆州有责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一代代传承下去。创建无止境,荆州将按照检查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面创建范围,提升诗词创作水平,创新方式方法,把诗词融入城乡、融入生活,让中华诗词世代相传,中华文化永续不断。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朝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顺好,副市长孙玉秋,市政协副主席林红参加意见会。

      7日起,中华诗词学会检查组就我市“中华诗词之市”创建工作,进行为期7天的检查验收。8日,检查组检查了四机中学诗词进校园工作,出席了在市图书馆举行的省级“中华诗词之市”授牌仪式。

      在四机中学,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诗词教学等工作开展情况。观摩了一节生动活泼、内容充实的诗词教学公开课。在市图书馆,省诗词学会举行授牌仪式,授予荆州市省级“中华诗词之市”称号,授予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市等“中华诗词之乡”称号,授予荆州市四机中学等“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随后,大家还一同观看了文艺演出。

      本次通过中华诗词学会检查验收的县市区和学校单位有: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市申报的“中华诗词之乡”,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三湖管理区、白马寺镇、郝穴镇、公安县斗湖堤镇、狮子口镇、黄山头镇、石首市高基庙镇、桃花山镇申报的“中华诗词之乡”,荆州市四机中学、沙市区第五中学、沙市区实验小学、北京路第一小学、江陵县郝穴小学、江陵县张黄小学、公安县实验中学、公安县甲竹园小学、公安县孟家溪小学、石首市农商银行、石首市实验小学申报的“中华诗教先进单位”。(记者蒋斌)


 
Copyright © 2015-2018 Bureau of Foreign &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of Jingzhou. All Rights Reserved .
地址:荆州区荆东路54号 电话:0716-8468818 备案号:鄂ICP备17022796号-1
中共荆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荆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版权所有 网站访问量:713158 网站地图

鄂公网安备 421003020000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