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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克八大任务 荆州力争2024年获国家级生态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6-03-11】 【来源:荆州市委外办 】

    荆州市瞄准“生态荆州”目标,全面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建设。市委办公室日前印发《荆州市国家级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建设生态市分两个步骤进行,攻克八大任务,力争到2024年获得国家级生态市称号。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荆州市整体上将采取先创建省级生态市、后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两个步骤进行,自2015年启动,争取至2030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目标是:力争到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市;到2024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市所有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指标,获得国家级生态市称号。


       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八项任务必须攻克: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和机制,建立生态建设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同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省级生态市,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创”。


       ——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控,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强化节能措施,调整能源使用结构,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


       ——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对全市河流湖泊水体水环境分类整治,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及规范化建设,强化和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全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综合整治燃煤锅(窑)炉、烟尘和油烟、扬尘、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烟花爆竹等污染,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严格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有效改善市区环境噪声污染。


       ——加大城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卫生面貌。


       ——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可持续生态农业,加强节能降耗管理,推行清洁生产试点,建设生态工业园,发展循环经济。


       ——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县两级环保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水平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自去年起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后,今年,荆州市生态市建设将侧重推进“五城同创”、健全完善生态市建设政策激励机制、在全社会传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等,目前,年度目标任务已层层分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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