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湖北将停发房产证 荆州已发出3万不动产证
【发布时间:2015-12-09】 【来源:荆州市委外办 】
明年1月1日起,全省将停发房产证,只发不动产证。以后市民买房子,拿的将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按照省政府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现“新开旧停”,即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全省103个县(市、区)中,有98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整合工作,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2月22日正式颁布,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荆州市是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工作联系点之一,全省仅荆州一个联系点。从今年4月1日起,荆州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启动。截至11月24日,荆州市本级共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30424件,其中:《不动产权证书》964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0782份。
据了解,不动产权证启用后,原有房产证、土地证依然有效,且不受任何影响。今后,只要房产不变更、不交易,产权人就可不用换领不动产权证。省国土资源厅还特别强调,各地不得强制要求产权人更换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此外,不动产登记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国土部重申,不动产登记保护的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产权,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