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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纪委“十个严禁”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0-12-26】 【来源:荆州廉政网 】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全市“两会”即将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紧绷纪律规矩之弦,确保“两节”“两会”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明确“十个严禁”,即: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干扰选举;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旅游和其他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严禁“带彩”娱乐、酒后驾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紧盯重点对象、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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